农工党甘肃省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会议制度
编辑: 更新于:2016-3-16 阅读:
主委会议由主委、副主委、秘书长组成。主委会议在常委会会议闭会期间主持省委会工作。
一、主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二、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农工党中央委员会、中共甘肃省委决议和决定,研究处理省委会重要事务。
2、听取和审议省委会机关工作汇报。
3、审议全省各级组织的调整、撤建和升格工作;研究决定各级组织的人事安排工作。
4、任免省委会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和一般人事安排。
5、决定设立各工作委员会并任命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6、决定召开常委会议的时间与议程,研究提交常委会议审议的事项。
7、研究确定省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和具体职责。
8、决定省委会其他重要事项。
三、主委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程由主任委员提出,或由专职副主委和秘书长商议后提出并请主任委员审定。
四、会议由省委会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的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
五、省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主委会成员如不能按时出席会议,应提前向主委说明事由请假。
六、秘书长和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七、主委会议要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必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方能举行,会议通过的的决议或决定,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
八、主委会议要有专人记录,会后形成纪要。纪要由主委签发并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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