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全国政协委员郭天康: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困保障工作 让“失独”老人老有所依
编辑: 更新于:2020-5-26 阅读:
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困保障工作
让“失独”老人老有所依
郭天康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失独”家庭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郭天康呼吁,完善“失独”家庭养老帮扶保障制度和体系,让“失独”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当年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夫妇已逐渐迈入老年,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日益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特别是 “失独” 家庭,养老的矛盾更加突出。这个特殊群体因为种种特殊原因,大都面临着生活、养老、医疗、精神上的现实困难和担忧。
“完善失独家庭养老帮扶保障制度和体系,已经成为当前需要关注、关心的一项民生工程。如果一个失独家庭属于‘政策性独生子女风险家庭’,政府理应承担解决失独老人老难有养、老难就医、老难有依、老难善终的“四难”问题的责任。”郭天康委员说。
他建议,应当适度提高“失独”家庭扶助金标准。“失独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应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居民生活水平而定,并结合物价等因素适当提高。尤其是对年龄在60岁以上的扶助对象,进一步加大扶助力度,并将失独家庭扶助关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资金投入。” 郭天康委员说。
比起物质方面的困难,“失独”家庭在情感、精神方面受到的伤害往往更大,许多不再愿意接触社会,不愿入住现有的养老机构。郭天康建议,在“失独”家庭扶助工作中,要更加注重心理、精神上的关爱,建立“失独”群体心理救助机制,通过科学干预帮助“失独”老人尽快走出记忆阴影,重获生活希望和信心。同时探索抱团养老模式,设立专门的养老机构,让他们在一起生活,消除彼此心理芥蒂。此外,还应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鼓励非营利组织对“失独”家庭进行个性化志愿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和经济各方面的安抚,营造全社会关爱“失独”家庭的良好环境。
为“失独”老人购买保险是不失为一种暨从心理上关怀老人,又能为老人提供额外保障的好办法。郭天康说,对于贫困地区“失独”家庭,建议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县以及已脱贫退出的县由政府全额承担保险费。为特殊困难“失独”家庭老人购买商业小额人身保险,提供意外伤害、疾病等风险保障。要优先解决“失独”老人养老问题,对于生活不能自理,且有意愿入住养老院的“失独”老人,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院。同时,应尽快改革入住养老院需监护人签字制度,对于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失独”老人,养老机构应承认他们签字的法律效力,“失独”老人的亲友或者其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应当能够作为他们的联系人或者担保人。
郭天康委员还建议,各级政府指导社区、街道引入或建立社会慈善爱心机构开展帮扶的措施办法,加强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培训和指导,及时开展分类指导、上门服务工作。同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失独”家庭提供多方位的服务,鼓励爱心机构定期对失独家庭开展义务巡诊、免费体验、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构筑起帮扶“失独”家庭老年人的社会支持体系。(来源:民主协商报)